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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乡县鸿宇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宁乡鸿宇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
按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,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,环境管理,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要求,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

网络链接:见附件一
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联系建设单位查阅
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,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。
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网络链接:见附件二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,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意见以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。

1)建设单位

建设单位:宁乡县鸿宇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

联系人:胡先生

电 话:0731-87888698

2)评价单位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: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

联系人:李工

电话:0731-85058350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,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,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,供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   


附件一:宁乡鸿宇搬迁技改项目(征求意见稿)

附件二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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